律师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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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业务范围介绍
一、企业法律顾问领域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
3、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
4、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顾问单位引进人才、资金、设备、项目和技术;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房地产、商业保险和环保法律事务;
7、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8、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见证或公证等法律事务;
10、就顾问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法律意见;
11、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股份制改造、股份公司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事务;
12、受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律师声明;
13、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劳动关系;
14、对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5、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改制、拍卖、清算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
11、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民事领域
(一)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业务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6、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7、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特殊侵权纠纷
(二)婚姻家庭、继承法律业务
1、诉讼业务
(1)离婚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
(2)婚约财产纠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
(3)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纠纷
(4)抚养、扶养、赡养、收养关系纠纷,生身父母确认纠纷
(5)监护权纠纷、探视子女权纠纷
(6)继承纠纷
2、非诉讼业务
(1)婚前和婚内财产见证;
(2)代理离婚案件的调解及谈判;
(3)代理离婚诉讼的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取证;
(4)涉及财产数额巨大的离婚方案的策划
(三)劳动争议法律业务
1、劳动合同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4、劳动保险纠纷
(四)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1、诉讼业务:
(1)专利权纠纷
(2)商标权权属纠纷、商标侵权纠纷
(3)著作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纠纷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5)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6)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7)虚假广告纠纷
(8)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
(9)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
2、非诉讼业务:
(1)构筑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登记、查询、转让、许可。
(3)对知识产权侵权进行调查并处理相关纠纷。
(4)处理商号、商誉等无形资产纠纷。
(5)帮助客户制定与企业科研开发及市场销售特点密切配套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知识产权合同格式,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客户策划符合客户具体情况的知识产权投资方案,制定、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书面文件;
(7)为客户策划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商标查询、委托中外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异议、争议、专利文献查新、委托中外专利申请、撤销或无效宣告、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
(8)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侵权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侵权对比分析法律意见、进行诉前调解等;
(9)配合执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有效的协调工作,使责任人得到刑事制裁。
三、刑事领域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可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交流。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四、经济领域
(一)公司法律事务
1、诉讼业务
(1)股权转让侵权、股东会议表决权、公司盈余分配权、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等股东权纠纷
(2)损害公司权益纠纷
(3)破产清算
(4)合伙协议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纠纷、公司分立合并纠纷、出资纠纷
(5)中外合资经营纠纷、中外合作经营纠纷
(6)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法律诉讼
2、非诉讼业务
(1)公司设立,公司合并、分立和注销;
(2)公司清算、破产;
(3)企业改制,产权交易;
(4)资产重组及公司兼并与收购;
(5)起草公司合同、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6)董事、股东的权利、义务及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等
(7)参与公司项目方案的设计及谈判并起草意向书、合同等文件;
(8)公司资本架构及融资结构的整体设计;
(9)公司投资咨询;
(10)起草和审查公司劳动合同;
(二)合同法律事务
1、诉讼和仲裁业务代理各种合同纠纷诉讼及仲裁。
2、非诉讼合同法事务业务:
(1)提供各类合同法律咨询;
(2)参与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谈判工作,草拟、审查、修改合同;
(3)帮助企业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4)制作各类格式合同文本。
(三)证券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业务范围有:
1改制与重组方案设计
2法律审慎调查
3协助拟订重组协议、股东发起人协议、关联交易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协助建立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5协助拟订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6出具法律意见书
7商业贷款、银团贷款、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8债券发行
9飞机、船舶租赁和融资
10进出口信贷及其他贸易融资
11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12资产证券化和融资租赁
13金融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交易
(五)涉外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六)海商、海事接受国内外客户的委托,代为草拟、审查海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船舶租用和海上保险合同;代为主张海事赔偿、进行海事保险理赔和共同海损的理算;代理海事仲裁或诉讼。
(七)反倾销接受中外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就反倾销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九)反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为国内外客户解决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十)建设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十一)招标、投标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二)投资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目的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十三)房地产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五、专项法律业务
(一)专项调查
1、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海关登记,婚姻登记等专项调查;
2、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其他动产,不动产专项调查;
3、资信调查,财务调查,出资调查,股权调查,债权债务调查等专项调查;
4、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专项调查;5、民事,经济,行政,刑事证据专项调查;
6、其他事务专项调查;
(二)私人律师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律师见证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四)法律咨询、代书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